云艺[2009]96号
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关于印发
教育教学获奖成果表彰与奖励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调动我院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经第49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成绩并已经获得一定级别政府机构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现将《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教育教学获奖成果表彰与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关于印发教育教学获奖成果表彰与奖励办法》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教学 印发表彰奖励通知
送:院领导,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院办公室2009年11月6日印
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
教育教学获奖成果表彰与奖励办法
为调动我院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成绩并已经获得一定级别政府机构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
具体办法如下:
一、成果申报
教育教学获奖成果的申报工作由学院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组织实施。成果申报人应填写《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教育教学获奖成果申报表》,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照片或复印件,如系出版物获奖,申报人还应提供出版物封面、目录与版权复印件。经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并出具结论性意见,报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审核、院学术委员会评定、学院领导批准。材料不足、不清的成果,学院不接受申报。
二、表彰与奖励的成果范围
成果范围指学院教职工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教育教学等级奖项,包括:
1.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47 号)《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
2. 获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优秀教材)的项目;
3. 获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综合类和单门类教学奖项;
4. 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奖项;
5. 国家或云南省其他部门组织的比赛中明确和教学有关的奖项。
6. 民间社团和各类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项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
三、表彰与奖励的形式
(一)表彰
凡申报材料属实、在上述表彰范围内的成果,经学院批准后,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布。
(二)奖励
1.教学成果奖
(1)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不分个人、集体)
特等奖:拾万; 一等奖:捌万;二等奖:陆万。
(2)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分个人、集体)
特等奖:陆万; 一等奖:伍万;二等奖:叁万。
2.其他教学奖项
(1)部级奖励
集体:一等奖:捌仟元;二等奖:陆仟元;三等奖:肆仟元。
个人:一等奖:肆仟元;二等奖:叁仟元;三等奖:贰仟元。
(2)省级奖励
集体:一等奖:肆仟元;二等奖:叁仟元;三等奖:贰仟元。
个人:一等奖:贰仟元;二等奖:壹仟伍百元;三等奖:壹仟元。
四、其他事项
1.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教育教学获奖成果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与奖励。
2. 奖励经费的支出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 此奖励是奖励结果而非资助过程的激励办法,奖金归获奖项目的集体或个人所有,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4.本办法由学院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